在第4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26年“提升消费品质”消费维权年主题,落实“促进消费供给提质、加快消费维权提效、推动消费环境优化”核心要求,3月12日上午,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在县衙广场隆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以多部门协同发力、多维度服务保障的务实举措,为群众消费品质提升注入法治力量。
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快检台、投诉举报台、知识产权咨询台、双打展示台、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台六大专项服务,构建起覆盖消费前、消费中、消费后全流程的维权服务矩阵,成为群众参与维权、学习知识的核心阵地。法院干警与各部门工作人员联合值守,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核心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重点解答食品药品安全、预付式消费、网络购物等领域的法律疑问,手把手教群众识别“三无产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消费陷阱。“正规预包装食品必须具备SC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五要素,二手商品网购要警惕‘翻新伪装’,这些细节直接关系消费品质。”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消费维权关键要点。
打假成果展示区前人头攒动,现场陈列的假冒奶粉、烟酒、伪劣农资、不合格日用品等涉案物品,均来自内乡法院近年来审理的典型案例,通过实物展示让群众直观感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干警结合案例详解制假售假行为的法律后果,提醒消费者警惕低价诱惑,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
“我在网上买的保健品功效夸大,该怎么维权?”一位大爷的疑问得到干警耐心回应:“您需保留购物凭证,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若确认商家欺诈,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增加赔偿。”活动期间,共向群众发放宣传页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
此次普法宣传是内乡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阶段性举措,既精准契合中消协“诚信好、质量好、性价比好、购物体验好、售后服务好、投诉处理好” 的六维品质要求,又通过 “以案释法 + 实物警示 + 互动答疑”的形式,强化了消费者的品质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引导经营者树立“品质为先、诚信经营”理念。参与群众纷纷表示:“活动不仅教我们怎么选好货,还告诉我们怎么护权益,让消费更放心、更有品质。”
内乡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创新普法形式,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常态化活动;加强与监管部门协作,深化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广“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运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以司法公正护航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环境优化,让群众放心消费、安心生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图/聂传青 郭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