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宇:重新审视“产能过剩论”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7-25 16:04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近期,一些西方国家对中国新能源产业的产能问题表达了关注,认为这可能对国际市场造成影响,并采取了一些贸易保护措施。这种情况引发了对“产能过剩”这一概念的深入讨论。究竟什么是“产能过剩”?中国新能源产品出现“产能过剩”了吗?为了解答这些问题,需要了解欧美对中国新能源产品提出产能过剩问题的原因,并分析其对这些产品征收关税的决策背后可能的考量。

一、所谓“产能过剩”很多是需求不足

谈“产能过剩”需要首先明确其基本的含义,“产能过剩”是指实际生产能力超过了市场需求、超过了正常期望水平的状态。简单说,就是产能的供求关系中,供给大于需求。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需求是相当不稳定的因素,宏观经济学研究表明,经济波动一般源于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的变动,这些变动将打破原有的、趋于平衡的供求关系。

当前人们对于“产能过剩”的认识存在一定误区,有很大一部分被指为“产能过剩”的供求不平衡,其本质并不是供给过多,而是经济周期性的需求疲弱、总需求不足导致的,需要通过宏观调控政策进行调整,而无论是货币政策还是财政政策,其发力的方向并不是“去产能”,而是“扩内需”。

举例来说,市场主体会根据对中长期收入水平、消费偏好等因素预判某些行业、某些产品的需求,这是基于合理的、根本性力量所决定的需求。比如,我国的风电、光伏、电动汽车等新能源产业,还有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等,这些领域的供给并不是过剩的,如果产能不再增长,几年后大概还会出现供不应求,而当下只是需求没有被充分释放。

真正意义上的“产能过剩”,是指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某些领域的产品需求在减少,原有的产品供给出现长期性、结构性、本质性的过剩。有部分行业是绝对量上减少了,比如被淘汰的过时产品,另一部分产品需求是在份额上会有所减少,比如需求收入弹性系数小于1的产品,这就需要通过市场竞争的力量让低效率企业出清,才需要限制产能增长或者“去产能”。

要判断一类产品是否真的是“产能过剩”,主要还是看需求,不仅要看短期需求,也要看中长期需求。这其中比较常用的衡量标准就是需求收入弹性系数,其主要衡量消费者对某一种商品或服务的需求量随收入改变的反应程度。当某类产品需求收入弹性系数大于或等于1时,即收入增长10%,需求增长10%或更多,则该类产品应当扩张产能以满足需求增长;当某类产品需求收入弹性系数处在0至1的区间时,即收入增长10%,需求增长大于0但小于10%,这时候该类产品的产能扩张应当减速;当某类产品需求收入弹性系数等于0或为负值时,即收入增长10%,需求不变或负增长,这时候该类产品不仅不应再扩张产能,甚至应当限制、缩减部分存量产能。

以服装纺织品为例,20世纪90年代,我国曾出现过一轮纺织品生产过剩,其根本原因就是人们对于服装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是小于1的,对于服装的需求增速慢于收入增长速度。即使绝对量还在增长,但是所占的需求份额是在缩小的,因此市场竞争就将变得更加激烈。

十多年前,我国也曾出现过钢铁等原材料的产能过剩,当时一些“地条钢”充斥市场,一些符合国家标准的钢铁企业因为成本所限竞争不过低质低价的小钢铁厂,从而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就产能水平看,“地条钢”不仅短周期是过剩的,放眼10年后、20年后都是过剩的,因此就需要产业结构调整,单靠市场出清这个过程比较慢,因此也需要一些政策引导。

二、新技术、新产业超前建设不是“产能过剩”

新技术、新产业出现供求不平衡和超前建设并不能认定为“产能过剩”。从长期看,市场对于新产业的产品是有需求的,而且需求会呈现扩张趋势,之所以没有能够立即释放需求,主要是新技术没能与其他短板协调起来,这需要做好相应配套,要有互补性的技术参与。

此外,市场和消费者在认知方面也会有滞后性,接受新技术、新产品也需要一定时间。比如,当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产业飞速发展,市场主体聚焦算力领域建设了智算中心、超算中心,但一些大模型应用还没有成熟落地、算力通信网络支撑也存在薄弱环节,这并不意味着算力中心建设是“产能过剩”,随着产业领域协同发展,这些产能将会得到有效利用。在新技术、新产业领域,适度超前建设是必要的,因此产生的供求不平衡也是经常会出现的,并不需要太过紧张。

三、中国新能源产品并非“产能过剩”

当前,一些西方国家提出的“产能过剩”的观点可能并不完全基于市场供求的实际情况,而可能更多反映了对本国产业保护的关注与保护。为了追求技术领先并保持这种市场地位,一些国家对部分产品采取了限制关键技术出口的措施,但是这可能对全球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产生不利影响。

去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占全球总量的一半以上,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等关键部件占全球市场份额的比重约为70%。中国新能源汽车在全球新能源汽车销售总量的占比超过三分之二。面对这种情况,为了应对中国产品的竞争优势,一些西方国家在国际贸易中采取了贸易保护措施。

从一定程度上讲,一些国家采取贸易保护的做法会使本国的商品贸易偏离公平竞争的原则,这需要通过国际对话和合作的形式来解决。在新能源产业发展问题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所处的产业发展阶段不一样,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也有所不同。面对复杂多变的全球市场,将中国的部分行业优势简单处理为“产业过剩”是不妥当的。全球市场是广阔的,多元的消费人群需要更多种类的不同定位的产品出现。美国一些媒体和评论家对本国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提出了一些不同的声音,指出在部分领域,美国的产品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

总体上看,欧美国家在技术和科研上实力雄厚。在新能源领域,中国也在积极追赶并取得了一些进展。面对全球范围内的科技竞争,欧美国家的实验室在许多前沿领域依旧保持着领先地位。中国政府用政策支持了新能源市场需求,这个市场激发了新能源产业快速落地应用、迭代,并形成了产业竞争力。以新能源汽车为例,在新能源汽车刚刚问世初期,我们的产业政策主要是帮助形成和创造市场需求,而不是把重点放在生产者补贴方面。

可以看到,在市场需求的驱动下,中国电动汽车企业依靠持续技术创新,以及完善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和充分的市场竞争快速发展,这不是依靠补贴取得的竞争优势。

政策建议

为了进一步促进国际间的贸易平衡与稳定,建议我国积极与欧美等国家就新能源贸易问题进行建设性的对话。在沟通过程中,我国应尽可能考虑各方的安全和稳定需求,减少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共同寻找减少贸易摩擦的路径和解决措施。

与此同时,我国净出口在GDP的占比水平要保持住。2023年我国出口总额占GDP比重为18.6%,较2022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研究测算认为,16%—25%是一个比较合理的区间,保持一定的、合理的出口量,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积极鼓励国际间的知识交流和技术合作,在知识和技术转移方面,不断提高其他国家的认可度和接受度,正如中国过去从先进经济体学习并受益一样。

(作者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涂恬】

为你推荐

换一批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