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落实襄城县人大《关于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人大监督与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意见》,推动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机贯通,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12月6日,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座谈会在襄城县检察院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冀超良,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远出席会议,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耿喜锋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21名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上,耿喜锋副检察长介绍了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汇报了2024年县检察院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晓军宣读了县人大《关于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人大监督与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意见》。4名代表结合自身岗位和履职感受,对检察机关开展的普法宣传、检察听证、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就健全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检察院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会上,围绕加强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贯通协作,马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自觉接受监督。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开展监督,虚心纳谏,确保检察工作成果合民情、应民意、达民心。二是办好代表建议。落实代表委员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坚持“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高质效办好代表建议,提升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力。三是凝聚监督合力。落实好《意见》中提出的信息共享、双向互通、相互参与等工作机制,推动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有机衔接,凝聚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合力,实现“1+1>2”的效果。
最后,冀超良副主任就开展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注重解放思想。人大代表履行职责,需要不断地夯实理论功底、拓宽知识面,使自己的思想和知识水平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适应人大工作发展的需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也需要加强理论学习,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二是狠抓工作落实。《意见》中提出的各项工作机制,要尽快实施,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检察机关要认真办理,及时进行回复;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发现属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范围的事项和监督线索,也要及时交由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常态化联络协调机制,加强对接沟通,通过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向奔赴,合力推动法治襄城、平安襄城建设,努力把此项工作打造成“襄城名片”。(图片/郭金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