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惠民县人民检察院以法治教育为基础,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为保障,通过凝聚各基层组织合力,将司法保护资源下沉到村镇组织,联合构建起“一体多联”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形成了多元主体共同推动全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局面,构筑起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基层防火墙”。
以凝聚合力为着力点,推动建立基层未保队伍
一是注重制度建设,打造“护‘未’心安”队伍。联合县政法委、县关工委、团县委等10家具备未保职能的单位会签协作意见,组建起一支由网络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乡镇团委书记、乡镇妇联主席、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基层教师等为主的“青未了·莹光灼华·护未心安”基层未保队伍。二是注重阵地建设,成立“护‘未’心安”工作站。在未保成员单位乡镇一级成立“护‘未’心安”工作站,基层未保队伍依托“护‘未’心安”工作站、“检校联建”工作站等枢纽平台作用,利用熟悉辖区情况、受未成年人信赖度高等优势,履行本村、镇、社区未成年人信息动态采集、问题线索报告、困境儿童排查、开展法治教育等职责,以乡镇 “小阵地”发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护航成长“大作用”。三是注重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未保队伍履职能力。强化培训重答疑解惑。坚持需求导向,联合县政法委、县民政局对全县1000余名网络员、14名儿童督导员及110余名儿童主任开展专题培训3场次,重在普及方法技巧,提高对识别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敏感度,畅通提醒、上报渠道。
关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做实涉未诉源治理
一是“控辍保学”,让孩子在教育路上一个都不能少。针对过早辍学带来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与县教体局加强沟通协作,认真落实教育部、最高检《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的意见》,及时通报情况,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教体局加强工作力度劝返辍学学生,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措施,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促推住宿行业规范经营,铲除滋生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的土壤和温床。针对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导致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遭受侵害高发的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行动8次,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份。三是清查校园周边商超,向对未成年人进行心智软侵蚀说“不”!联合县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等对中小学周边商超、玩具店、文具店等重点场所进行清查行动,引导和督促商家进购未成年人用品严把进货关,抵制居心不良的人对未成年人心智的软侵蚀,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图片由梁岩芳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