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我国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为鼓励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在该市抗战广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群众普及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环保政策,宣传绿色发展理念。
活动中检察干警围绕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内容向群众答疑解惑,并结合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典型案例重点讲解了汉江禁渔、野生动物及森林资源保护等与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过往群众纷纷驻足,仔细聆听检察干警的讲解。此次宣传共接受群众咨询30余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增强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近年来,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并积极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运用“科技+检察”办案模式,运用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为检察办案提质增效,督促拆除违法建筑400余平方米,恢复耕地40余亩;构建“数字+检察”办案模式,协助襄阳市院建立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平台,督促治理河湖水域30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3万余尾;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40余名,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核查、分析研讨、公开听证、跟踪回访等办案活动,助力清理各类污染物1200余吨,筑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治屏障。
下一步,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找准检察履职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着力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汉江流域综合治理,以检察之力守护绿水青山,共绘生态环境保护“同心圆”。(图片/姜雁冰 周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