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警局制定出台《海警机构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

程序规定共7章33条,重点规定了海警机构刑事复议复核案件范围和办理原则、申请、受理、审核、决定、监督等内容。

中国海警局制定出台《海警机构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

来源: 中国日报
2023-12-06 19:02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中国日报北京12月6日电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警法》,规范海警机构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的办理程序,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海警机构依法履行职责,2023年12月6日,中国海警局发布第2号令,公布《海警机构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这是自今年5月15日出台首部规章《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来,中国海警局制定出台的又一部关于海上维权执法工作的规章。程序规定自2024年1月6日起施行。

程序规定共7章33条,重点规定了海警机构刑事复议复核案件范围和办理原则、申请、受理、审核、决定、监督等内容。

程序规定明确海警机构刑事复议复核案件范围、办理原则、承办部门、经费保障等基本事项。

程序规定明确海警机构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的申请人、申请事项、方式、期限,材料准备要求;明确海警机构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初步审查的内容、审查后处理,通知义务等。

程序规定明确海警机构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的审核事项,业务部门配合义务、调查取证要求;明确海警机构作出刑事复议复核决定的类型、期限,刑事复议复核中止、终止的情形,集体审议等有关内容。

【责任编辑:齐磊】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