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12-19 10:28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12-19 10:28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为加强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和检察工作的公信力,近期,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对2024年第三季度办结的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人员参与评查。

活动开始前,清丰县检察院依据规定抽取本院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的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并提前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人员发放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等材料,讲解案件质量评查的程序、内容、标准等具体情况。

随后,评查人员共同详细评阅了移交评查的案件卷宗,重点围绕案件办案程序是否规范、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采信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评议,逐案形成《案件评查报告》,并就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分别对评查活动提出了意见建议。

下一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等办案活动,形成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合力,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图/刘莹莹)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