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宛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增强辖区药环保护力度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8-23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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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多措并举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切实做好“三个二”,不断提升食药环领域的保护质效,共办理食药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件,督促相关被告人缴纳罚金3万余元,监督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活动4次,辖区食药环保护力度显著增强。

做好两个内部协作,提升保护能力。该院一方面加强综合打击,筑牢保护屏障。深化“公益诉讼+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综合打击食药环领域不法活动。刑检部门在案件办理中注重发现、移送食药环领域公益受损线索,公益诉讼部门针对违法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行为方式、公共利益受损情况等方面综合研判,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附带民事责任,全面筑牢食药环领域检察保护屏障。如办理的寥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既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要求其缴纳5倍的罚金。另一方面提升“检警技”协作,赋能公益保护。将“检警技”协作贯穿办案全过程,为充分保护公共利益赋能。在线索研判阶段,司法警察负责办案安全风险评估,检察技术人员制定检验方案;在调查取证阶段,司法警察协助调查取证并保障办案安全,检察技术人员开展食品、药品、水质、土壤等初步检验并帮助审查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

做好两个外部联动,强化保护效果。该院一方面坚持提前介入,提升保护质效。健全与公安机关食药环大队的协作配合机制,做到信息第一时间共享、证据第一时间共查,确保案件高质量办结,提升食药环领域的保护质效。如办理的张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面对进货渠道多乱、销售群体不特定导致公益受损情况严重复杂的难题,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引导公安机关到店铺经营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系统收集电子转账记录、物流信息内容等,及时固定公益受损证据,夯实办案基础。另一方面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形成保护合力。针对案件办理中遇到的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问题,适时委托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的专业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破解公益诉讼调查取证能力薄弱难题。如办理的庄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件,适时委托区价格中心、区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管理站就各嫌疑人所捕获渔获物的市场价值、生态环境修复方案等出具专门意见,以此精准确定公益诉讼诉讼请求。

做好两个源头治理,拓展保护深度。该院注重溯源治理,善于从食药环领域案件办理中归纳出普遍性问题,及时向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从源头保护辖区食药环安全。因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引起该部门高度重视,在辖区内开展2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活动,执法检查店铺120余家。加强宣传教育。借助公益诉讼观察员办公室等平台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教育群众,使宣传更加深入人心。利用生态环境日、食品安全周、全国禁渔日等节点开展增殖放流、不法工具销毁等专项宣传活动,组织食药环案件被告人共同参与,使宣传教育可触可感,切实推动理念转变。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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