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三级法院到河南警察学院开展巡回审判进高校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6-21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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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与河南警察学院联合举办“巡回审判进高校”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对被告人蒋某某当庭宣判。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分党组成员、副庭长杜国强、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吕芳,河南警察学院院长徐晓慧,河南省人大代表马书龙、刘济良、李纲、邵新军,新华社河南分社政文采访部主任吴刚,河南法制报社社长兼总编辑童浩麟,共青团河南省委二级巡视员王鑫,河南省妇联二级巡视员张俊美、权益部副部长高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原丽玮,三级法院有关领导和少审庭、刑庭工作人员以及河南警察学院50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庭审后,上述领导、代表同志以及学生老师代表以“培养青年奉法强者,建设强大法治中国”为主题进行座谈交流。

当日下午三时,在省法院和郑州中院的组织指导下,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河南警察学院学术报告厅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蒋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经庭审查明,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蒋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按照上线要求办理假工作证明和一张银行卡,后将该银行卡、手机、身份证等提供给上线使用,并从中获利九千余元。经查,上述账户共计进账506788元,均系上游网络诈骗分子在高新区等多地通过网络诈骗形式骗取。1月16日,蒋某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经法庭审理和合议庭评议,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蒋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结合庭审情况及时进行以案说法,分析蒋某某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价值观出现偏差,有不劳而获、贪占便宜的思想,同时,法律意识淡薄,不知法,不知敬畏,对“帮信犯罪”的社会危害后果认识不足等。希望在校大学生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健康成长,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青年法治人才。此后,审判长通报了该院近年来审理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情况,对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类型、特点及证据收集、固定需注意的问题等予以详细阐释。最后勉励在座警校学生,作为未来的执法者,要认真学习法律,钻研技术,打好基础,在将来的警察生涯中履好职、尽好责,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

在随后开展的专题调研交流座谈会上,河南警察学院院长徐晓慧对各位领导代表专家参加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表示欢迎和感谢,并介绍了河南警察学院的发展和建设情况,尤其指出,近年来河南警察学院努力培养有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的高素质公安人才。同时强调,巡回审判进高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学院校地结合、协同育人搭建了新平台,也为学生参与法治宣传、法治实践拓展了新思路。诚邀大家多到警院走访交流,携手共促河南省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法治强国建设注入新动能。

最高院第四巡回法庭杜国强副庭长最后总结发言指出,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安排的内容很丰富,选择的案例贴近校园和大学生生活。近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新形势,不少青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由于分辨能力、防范意识不强等原因掉入陷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本次巡回审判旁听庭审活动现实意义显著。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法院要继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着力构建党委政府支持、司法机关负责、各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普法“朋友圈”。学校应加强法治教育,组织更多法治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感受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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