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亲戚买车不还贷 法院司法拘传促执结

2024-04-2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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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利用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力,成功执结一起亲戚之间因借用名义买车却不还贷的合同纠纷案。

曾某某与余某某系亲戚关系,余某某去年3月以4万元在案外人处购买大众二手汽车一辆。因余某某资金不足,便将该二手汽车登记在曾某某名下,并办理汽车抵押贷款3.7万元,汽车实际由余某某占有使用。余某某使用汽车期间,未按贷款还款日及时还款,同时未缴纳停车费73元、违章罚款950元,曾某某找到余某某要求处理,但余某某置之不理。后曾某某于去年6月将车辆从余某某家中开走,并以2.1万元价格出售给他人。在卖车时替余某某缴纳了停车费73元及违章罚款950元,并补足车辆变卖后的贷款差额13925.97元。双方因偿还代付费用协商未果,曾某某将余某某诉至朝天法院。经朝天法院审理,判决余某某向曾某某支付其代付的停车费、违章罚款及因车辆变卖后偿还贷款差额部分的费用共计11023元。判决生效后,余某某未按期履行,曾某某向朝天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余某某财产情况进行查控,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多次传唤,余某某一直未到案接受调查也未报告财产。

4月19日,曾某某向执行干警提供线索,称余某某在广元城区送外卖。接到举报线索,执行干警立即行动,前往相关外卖平台驻广元站点查找余某某。最终通过某外卖广元总站协助,成功找到余某某,然余某某仍辩解并非其不愿履行义务而是手头拮据无力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遂将余某某拘传至法院。起初,面对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明理,余某某仍妄图拖延履行义务,朝天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送拘体检完成后,余某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迫于司法拘留的威慑力,余某某急忙向亲戚筹措案款,案件得以执行完毕。(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张春霞)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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