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美好社区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3-29 14:11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物业管理是连接人民生活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物业行业的主动担当作为,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城市安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

河南省物业服务行业起步于1994年,经过近30年的发展,行业规模逐渐壮大,在改善人居环境、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建设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美好社区,是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目标所在。当前全省物业服务企业达到9700余家,专业化物业服务住宅小区约1.3万个、服务面积约10亿平方米,从业人员约48余万人。

河南省住宅物业管理方式主要有专业化物业管理、单位自管、业主自治及街道社区托管等几种方式。目前,全省有4家物业服务企业(鑫苑物业、兴业物联物业、建业物业、康桥悦生活物业)在新三板上市。根据克尔瑞物管等第三方机构统计数据,2023年全国物业服务综合实力500强中河南物企上榜24家,占比4.8%。上榜企业主要集中在郑州市(20家),占比84%。

建立健全法规体系

2017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配合省人大出台《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厘清物业管理各方职责,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合法权益。

2021年配合省人大对《条例》中部分与《民法典》不一致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在总则中增加了关于加强党建引领的条款,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条例》出台后我厅配套制定了《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河南省物业服务规范》《河南省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11项行政规范性文件,细化落实《条例》确立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建立健全物业管理“1+N”监管制度,规范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郑州市结合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实际,制定并发布了《郑州市物业服务地方标准——通则》和《郑州市物业服务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对住宅物业服务确定了五个等级,基本涵盖了物业管理的不同需求,为郑州市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提供了可细化量化、可统一衡量的参考依据。

商丘市出台《商丘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商丘市物业行业“红黑榜”管理试行办法》、《商丘市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制定系列考核细则,通过党建引领、样板引路、品牌带动,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强化党建引领

深入推进“红色物业”创建,以党的建设带动物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2021年河南省成立省物业行业党委,目前,全省17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和182个县(市、区)现已建立物业行业党组织,4500余家物业企业实现党的工作覆盖。

2023年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组织开展示范街道、社区、小区认定工作,拟认定20个“红色物业”示范街道、29个示范社区、49个示范小区。

郑州市制定印发《党建引领提升社区物业服务的指导意见》,并配套出台了《物业企业党建十条》和《业委会党建六条》,将“红色物业”融入城市基层治理大格局,建立资源、需求、项目“三个清单”,实现了小区资源利用最大化,全市选派945名干部职工到物业企业担任党建指导员,1176名社区“两委”成员在全市1965个物业服务企业担任质量监督员,756名物业企业负责人和300余名业委会主任或居民自治组织负责人选为社区“两委”兼职委员,参与社区事务共议共商。

开封市推动市、县(区)分别成立物业行业党委,指导31个街道、281个社区、368家物业企业开展红色物业创建,892个小区成立了红色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6800余名党员踊跃参与红色物业管理工作。

鹤壁市开展“红色物业”创建,编制《淇滨区物业提升精细化品质化三年行动计划》《淇滨区:“红色物业”创建工作导则》《淇滨区“红色物业”十四条工作举措》等文件,明确工作任务和实施举措,提升物业企业党的组织、工作覆盖,逐步构建起党组织统一领导、行业组织自律发展、多方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

南阳市印发《关于落实“八个一”措施 强化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域党建助力社区物业服务工作方案》《全面推进“红色物业”创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运用全域党建理念,助力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和“红色物业”创建提出明确标准和具体要求。

洛阳市围绕“红色物业”创建和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制定《洛阳市推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创建“红色物业”示范小区、“红色物业”示范企业为切口,在全市积极培育重点打造“红色物业”示范服务小区107个、“红色物业”服务示范企业48家,在创建培育过程中建立“红色物业”企业培育台账,对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充分体现党建引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基层主抓、群众受益的成效。

焦作市山阳区创建“1421红色物业”工作法,形成“政府+社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党群议事会”五位一体共商、共建、共享联动机制,实现基层治理由“单方管”变为“共同治”。

濮阳市出台《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的通知》、《关于统计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情况开展物业党建工作的通知》、《濮阳市打造“红色物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精心选定试点,铺就濮阳市物业管理工作“红底色”。

推动业主组织组建

为破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问题,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3年10月份出台《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明确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具体组建流程、委员确定、运行方式等内容,推动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形成有效补位,弥补业主组织的缺失。截止目前,全省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8100多个,组建率约62%,其中业主委员会约3000个,物业管理委员会约5100个。

漯河市在推进业主委员组建工作方面,出台《漯河市业主委员会建设实施方案》《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及要点》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全市建成区业委会组建率86.6%。

焦作市印发《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产生及管理办法》,规范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

许昌市积极探索将党组织发挥作用关口前移到业主委员会(物管会)组建环节,明确市、县两级物业主管部门党组织领导职责,夯实街道党工委属地责任,强化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推荐、提名、考察的全过程把关,确保新组建或新换届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中的党员委员比例不低于50%,探索出“红色五线谱”工作法,通过完善红色阵地、组建红色队伍、弘扬红色文化,把社区物业服务打造成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纽带,现全市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已达88.5%。

安阳市通过加强对办事处、社区人员的培训,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全市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小区占比78%。

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

2021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物业服务“明明白白消费”活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从公开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内容、畅通物业服务信息监督渠道、增加优质物业管理服务供给等方面作出承诺,全省共4700余家企业签订了承诺书。

2023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改委组织开展了加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力度专项行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标准、收费及公共收益情况,全省共排查、整改问题2100余个。同时将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情况作为年度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重点内容,进一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公开公示相关信息。

鹤壁市打造阳光物业,要求物业企业必须做到实行明码标价,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每季度公示一次物业费收费情况和支出情况,自觉接受业主和相关行业部门的监督。

许昌市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总结完善等步骤,对569个住宅小区开展了专项检查,责令未落实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的36家企业进行了整改,对338个小区进行了“回头看”,发现并整改问题49个。

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2023年4月份,河南省印发《关于开展全省物业管理信访投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集中利用6个月的时间,全面排查梳理物业小区各类涉物业信访矛盾纠纷、投诉问题线索,整治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全省共化解各类物业管理矛盾纠纷3500余件。

10月份,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郑州、洛阳等物业合同纠纷总量较多的5个省辖市实地调研督导。积极推动各地建立健全了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协调运行机制,推动物业矛盾纠纷化解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推动社区治理创新。

如开封市住建局会同市中级法院、消费者协会制定出台《关于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实施意见》,依托市物业管理协会挂牌成立“物业投诉和解中心”和“诉调对接指导中心”,搭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快速化解平台,在中央政法委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新研讨班上分享了开封市物业管理“诉前和解”经验。

信阳市与市中院、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联合召开物业服务纠纷诉调对接座谈会,分析梳理物业纠纷调处工作的新形势和新问题。

南阳市设置物业信访接待室,畅通市12345热线,公开投诉举报渠道,督促县区提高服务意识,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关注问题。

许昌市魏都区丁庄、东大办事处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红色物业”领导小组,东城区邓庄街道办事处成立了物业管理办公室,定期与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召开“红色物业”联席会议制度,解决了一大批业主反映强烈的暖气管网改造、公共停车位分配及收益等物业服务棘手问题,破解了过去居民反映问题渠道不畅、办事部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难题。

周口市构建“三级调解”体系,建立县(市、区)物业科、行业党委、物业企业三级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专班,与街道、社区形成联动机制,可实现当日纠纷,当日回复,三日内处决,2023年以来受理调解物业纠纷3400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实现了投诉率快速下降,物业收费率稳步提升。

信阳市探索“三方联动”“四方共议”机制,搭建“社区、业主、物业”三方联动平台,围绕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各类问题、事项决策等内容,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方共议”机制,有效解决小区私搭乱建、车辆违停、消防通道不畅通等各类问题。

驻马店市开展矛盾纠纷处置化解进小区活动,遂平县住建局创新开展“有事周六见,烦事我们办”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事烦心事难点事。

航空港区印发《关于开展全区物业管理领域信访投诉事项办理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研判分析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促进物业管理纠纷及时化解。

多措并举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推进“美好家园”创建,2023年5月份印发《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美好家园”创建活动,全省1.5万个小区参与创建,共选树20个省级典型案例、190个市级典型案例,3个小区推荐为全国“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典型案例。同时组织开展“最美物业人”选树活动,93名秩序维护、保洁绿化等物业一线从业人员获评2023年度河南省“最美物业人”。

郑州市印发《郑州市党建引领提升社区物业服务评选激励办法》,先后评选出了44名“最美物业人”、47家“星级物业服务企业”和42个“物业服务质量示范项目”,开展“两优一先”评选活动,在行业内表彰了111名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46名同志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及20个“优秀先进党组织”。

南阳市全市成立志愿服务队1863个,开展各类志愿服务6500多次,为居民办实事14600多件。

信阳市、航空港区等地规范前期物业招投标行为,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新乡市、周口市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评价工作,引导企业诚信服务、履约经营。

安阳市开展部门联动化解矛盾进小区活动,由属地办事处、社区牵头,协调仲裁委、法院等单位,变“被动”应诉为“主动”治理,协调各部门2887人次、进小区1205次,解决问题3916件。

济源示范区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下的“组织+自治”社区治理模式,5个街道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党建引领+自治管理”“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模式,示范区278个无主管楼院全部成立党组织和自治组织,265个实现“四有一平”(有大门,有门卫,有路灯,有消防通道,路面平整)。

三门峡市建立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和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制度,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别化监管。

平顶山市积极响应住建部“物业服务周”活动,在春节期间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活动,辖区300多家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响应,4000多名物业从业人员参与,服务惠及小区居民十万多户。

下一步,河南省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行业政策法规,推进“红色物业”创建,持续开展“美好家园”、“最美物业人”、“智慧物业案例”选树等系列活动,推动全省物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努力实现物业管理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发展格局,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