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管好“三个核心” 让老年人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9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

民政部:管好“三个核心” 让老年人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0-12-29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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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29日电(吴晓琴)29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表示,这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份以监管为主题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文件,是对养老服务发展和安全规律认识的最新实践经验总结,在我国养老服务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和基础性地位。

《意见》以更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出发点。针对现在我国在养老服务领域的问题,围绕着“监管什么、谁来监管、怎么监管”这三个核心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

高晓兵介绍,“管什么”就是要明确监管重点。《意见》从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加强涉及资金监管、加强运营秩序监管、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五个方面,打破条块分割,实现对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管设施,牢牢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

“谁来管”就是要落实监管责任。《意见》从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三个方面,构建了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大监管格局,明确各方职责任务,特别是明确了直接涉及的16个部门职责分工,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怎么管”就是要创新监管方式。《意见》从加强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加强信息共享、发挥标准规范引领作用四个方面,提出了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行业监管、综合监管的协调配合机制,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高晓兵介绍,“放管服”以后,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以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意见》做出了一系列创新:

首先是理念创新。监管不是为了监管而监管,而是为了更好地促进高质量发展来监管。所有的监管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以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是体系创新。《意见》进一步弥补了养老服务体系的监管短板和不足。近年来,中央和各地各部门相继出台了不少鼓励养老服务的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取得了明显成效。《意见》的出台强化了养老服务的监管,完善了一手抓扶持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两手并重,相互促进。丰富了养老服务体系的内涵,健全了养老服务在制度体系上的“四梁八柱”。

第三是模式创新。形成了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养老服务新型监管模式,为深化养老服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国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改变了从原来围绕“许可”进行监管的模式,而是针对取消许可后的新情况,强化宽进、鼓励参与的同时,突出了过程监管、结果监管,完善了事中事后的配套监管制度,确保了养老服务行业放得开、管得住。

第四是机制创新。搭建了养老服务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协同机制。养老服务的对象是老年人,是人与人、面对面的直接服务。监管的内容涉及到方方面面,不是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就能够完成的。《意见》在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强调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的协同协作,打破了过去的条块分割,形成了相互配合的综合监管机制。

第五是措施创新。《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具体的监管举措,也借鉴了很多领域有效的监管做法,总结了四年多来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实践中的创新经验,提出了一些新的监管举措,比如在养老机构的公共场所,例如出入口、接待大厅、楼道、食堂、活动区域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对养老服务机构存在安全隐患的,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对突发的、影响到安全和质量的事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包括责令养老服务机构暂停服务、停业整顿,或者采取紧急措施处置,并通知相关部门到场处理;加强信用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等一系列新措施。

(吴晓琴)

【责任编辑:李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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