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组织军转干部集中公开选岗,做到程序科学规范、岗位排名清晰透明,受到转业干部欢迎。图为转业干部签字确认岗位。张烨阳摄
天津市北辰区——
向“打折安置”说不
11月11日,天津市北辰区人武部政委张斌接到转业干部、后勤科原副团职科长黄建省的报喜电话:到区委纪检委副处级岗位工作后,工作舒心、环境很好,感谢组织的精心安排。
记者在北辰区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报告中看到这样一组数据:近年来,全区共安置转业干部近百名,其中14名副团职以上转业干部都安排到了相应级别岗位,目前已有5名同志走到区级领导岗位,9名同志在正处级岗位任职,全区军转干部安置率达100%。
这组漂亮数据的背后,有一项法规制度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就是《北辰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法》。
3年前,天津市北辰区人武部积极与区委、区政府协调,制定出台的这一办法明确规定: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根据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和用人计划,在综合考虑工作性质、人员结构、专业匹配、领导职数等因素的基础上,按高于应安置军转干部数额20%—30%的比例确定安置岗位。任团级领导职务满3年的军转干部,安置方向为镇街机关的,原则上安排副处级领导职务。正团级领导职务满3年的,同时安排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安置方向为其他党政机关的,原则上安排相应处级非领导职务。
谈及该《办法》出台的原因,北辰区人武部部长严木生感触颇深:由于天津市区两级结构比省市县三级结构的公务员编制明显要少,加之缺乏“硬杠杠”,过去“打折安置”的情况不少,既伤害了军转干部的感情,也不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为让选岗过程公正透明,该区还提出“以绩评分、按分排序、凭序择岗”的安置原则,根据拟接收军转安置干部在部队期间的职务等级、军龄、贡献、奖惩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后,按照排名顺序,由军转干部本人在计划安置指标内自主选择工作岗位。其中,任团级领导职务满3年的军转干部单独进行排序择岗。
积分排名选岗安置,要制度更要监督。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专门抽调人员组成评分小组,在区纪委的监督下,依据军转干部本人档案,按照干部考核赋分标准进行计分,评分情况和排序结果,向全体军转干部公布。选岗时,要求转业干部单位一旦选定便不得变更,各接收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转业干部,严禁将转业干部分配到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和岗位。
(作者:孟庆超、魏红光、邢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