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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公安工作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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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社会结构和执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使得公安工作中存在的警力不足、警力配置结构不合理、警务管理需要加强、警务实战能力不适应需求等问题被暴露出来,需要加快公安工作法治化进程。

为此,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提出关于加快公安工作法治化进程的提案。

公安机关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专门机关。一直以来,公安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财产与公共财产安全,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了突出贡献。当前,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在改革攻坚的历史时期做出的重大决策。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国的现代化面临着市场化、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诸多挑战,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是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治国方略,意义深刻而久远。同时,随着我国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社会结构和执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使得公安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不断显现。

  一是警力不足的问题普遍存在。我国现在的警力人口比仅为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在西部和农村地区更为突出。有相当一部分农村3万至6万人的乡镇,正式干警仅有三四人。而且,大量聘用没有独立执法资格的协警甚至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协助执法,容易造成执法偏差。二是警力配置结构不合理。机关警力多于、优于基层一线警力,警察年龄结构、性别结构不合理。三是警务实战能力不能适应反恐和法治政府背景下执法工作需求。侦查、破案、防范、打击、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建设力度需要加大;警务人员思想水平、业务本领以及民族地区的语言能力等亟需提高。四是警务管理需要加强。自身监管力度不够,非法用警等现象依然存在。

  我们认为,这些现象与问题背后暴露出的是公安工作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

  一是公安法律体系不完善。目前的公安立法发展很不平衡,主要表现在:缺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从法律层次对于公安机关组织管理体制的一个基本法;人民警察法明显落后,基本上没有体现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现代警务特征,难以符合法治发展要求;滥用警力、非法用警问题突出,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不适应。

  二是管理体制不顺畅。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导致公安机关与同级地方党政以及上下级公安机关之间职责权限不够明确;地方党委、政府、政法委之间对公安的管理职责、权限也不够清晰;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也容易导致管理权力分散、协调不畅。

  三是保障机制不健全。现有工作经费与实际工作需求差距很大,一些公安机关经费拮据,装备落后。更有甚者,一些地方硬性给公安机关下达创收指标,导致执法工作受到利益驱动,引发矛盾冲突和消极腐败现象。

  四是监督机制需要规范。从外部监督上,各级人大对公安缺乏监督;内部监督也有不足,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监督惩罚等方面的制度规范薄弱,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五是教育培养体制不健全,招录体制和条件不够科学。有的省份至今没有公安类院校,公安高等教育和在职培训相互脱节。同时,现在招警必须参加的警察岗位公务员考试对警察类专业知识、警察职业能力、警务实战能力的要求所占比重过低,对于是否接受过警察院校的专门教育没有要求,对招录警察的专业素质与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此,建议:

  1、完善法律体系。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法》。该法为指导和规范公安工作、统领公安各个领域法律法规的基本法,对于公安工作的管理体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保障机制、执法监督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尽快启动修改1995年制定的《人民警察法》,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方向,依据宪法精神、法治原则、人权保障原则完善警察职责和警务管理内容。

  2、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公安机关作为政府重要职能部门和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承担管理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行使国家行政权方面的工作属性与职能,逐步将公安工作纳入政府行政管理体系之中。

  3、优化警力配置。重点解决一线执法力量不足、在职警察超时疲劳工作等实际问题。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形成精干高效的小机关、大基层的金字塔型机构。规范协警执法行为,避免执法偏差。创新培养招录体制,明确公安机关与公安高等院校人才互聘、联合培养警察后备人才的机制,明确规定招录警察中公安类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应不低于招录总数的三分之二。保障基层警察权益,畅通反应诉求的渠道。对基层民警在待遇上予以倾斜,激发他们的积极性。

  4、规范监督机制。通过落实党风政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通过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同级监督。此外,要加大各级人大对公安工作的依法审议制度,整合纪委、监察、督察、审计、控申等部门职能,强化对群众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

  公安机关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忠诚守护者,是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必须尽快依法强警、依法治警,让公安工作更加规范、务实、高效,让人民公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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