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的南海方略

来源:学习中国
2015-10-12 20:26:23

习近平的南海方略

图为:2014年5月3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会见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

三、中国的南海方针

20世纪80年代,针对南海岛礁归属争议问题,邓小平指出:“把主权问题搁置起来,共同开发,这就可以消除多年来积累下来的问题。”按照这一思想,中国政府在1990年提出了和平解决南沙问题的十六字方针:“主权属我,和平解决,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准备,提高海洋维权能力,坚决维护我国海洋权益。要坚持‘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推进互利友好合作,寻求和扩大共同利益的汇合点。”

“主权属我”的含义是: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主权归属中国,毋容置疑。“和平解决”是指:以和平方式为主要的解决手段,但和平方式并不排除武力防卫的正当权利,在力争以和平方式解决的同时,需要武力的充分戒备,慎战而不惧战,敢战方能言和,备战才能免战,这才是和平解决的应有之义。“搁置争议”的含义是:在主权属我的前提下,条件不成熟时,各方搁置相互之间的矛盾及分歧,在不具备彻底解决争议的条件下,可先不谈主权归属,把争议先搁置起来。狭义的共同开发是指中国与周边某些国之间,在南海争议区内的合作开发、利益共享。广义的共同开发是指中国、南海周边国家及区外国家均可在南海争议区内进行合作开发、利益共享。共同开发的目的是通过合作,增进互信,扩大共识,为最终和平解决争端创造条件。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主权属我。

2014年5月30日,习近平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时强调:“中方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是明确、一贯的。当前,南海形势总体稳定,但也出现一些值得关注的动向。中方珍视南海的和平稳定,不赞成把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国际化。我们不会主动挑起事端,但对有关国家的挑衅行为要做出必要的反应。中马双方要共同努力,加强双边对话、沟通,推进海上合作和共同开发的办法,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2013年6月19日,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举行会谈时指出:“中越双方要本着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精神,以中越友好和两国发展大计为重,下决心指导和推进南海问题政治解决,防止干扰两国关系。关键在于维护稳定和推进合作。双方要坚持推进双边谈判和友好协商,不采取任何可能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的单方面行动,防止南海问题国际化。中方愿同越方共同努力,加大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工作组谈判力度和密度,争取同步推进共同开发和划界,并尽快开展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共同考察。”2012年9月20日,习近平在广西南宁会见越南总理阮晋勇时指出:“南海问题不是中越关系的全部,但处理不当会影响两国关系全局。两国领导人在南海问题上达成过许多重要共识,双方应认真落实。这对顺利推进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也至关重要。”2014年11月11日,习近平在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同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交谈时指出:“中菲建交以来,两国关系发展一直很好。双方在处理分歧问题上也形成了一些共识。近年来,两国关系因南海问题面临严重困难。希望菲方回到过去共识的基础上,同中方相向而行,建设性地处理好有关问题,为中菲关系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对中国而言,美国介入南海已经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命题,美国对南海的介入影响着未来中美关系。2014年3月24日,习近平在海牙会见美国总统奥巴马时指出:“在台湾、涉藏问题上,美方应该恪守尊重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支持旨在分裂中国活动的承诺。东海、南海问题上,美方应该采取客观公允态度,分清是非,多做有利于推动问题妥善解决和局势缓和的事。”

南海问题涉及中国国家主权、海洋权益以及与部分东盟国家间的双边关系,通过和平方式和双边谈判途径解决南海问题符合有关各方的利益,也有利于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