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台 首次量化档案安全事故等级

《预案》首次对档案安全事故等级标准实现了量化,根据不同价值档案损毁、灭失数量的不同,将档案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档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台 首次量化档案安全事故等级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9-10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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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档案局首次制定国家层面部门预案《档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档案安全事故处置全过程进行规范,对于提高档案安全体系效能,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档案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档案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档案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

《预案》首次对档案安全事故等级标准实现了量化,根据不同价值档案损毁、灭失数量的不同,将档案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为压实部分档案数量少的档案馆(室)的责任,在按损毁、灭失档案数量确定事故等级的同时,《预案》提出按馆(室)藏档案损毁、灭失比例确定档案安全事故等级的方法。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预案》提出从损毁、灭失档案珍贵程度、内容重要性和导致社会影响、危害程度判定档案安全事故等级的方法,明确损毁、灭失档案极其珍贵、对于党和国家具有特殊重大意义的,或者损毁、灭失档案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社会危害的,经国家档案局评估可以不受档案数量的限制认定为特别重大、重大档案安全事故。特别重大档案安全事故或涉事单位为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时,由国家档案局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如果是重大档案安全事故,由省级档案主管部门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责任编辑:高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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