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8月6日电(记者 曹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时间效力规定》)今日发布。这是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的首个配套司法解释,将于8月15日与法典同步施行。《时间效力规定》明确了在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以后,人民法院审理生态环境案件新旧法律衔接适用的一般标准和具体规则,为生态环境司法实践提供明确裁判指引。《时间效力规定》共13条,明确以引起生态环境案件的法律事实发生的时间为准,法律事实发生在法典施行之前的,原则上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进行裁判;法律事实发生在法典施行之后的,应当适用法典规定进行裁判,以充分维护秩序稳定,保护当事人合理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