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且令人信服。”6月30日,在“监检衔接”机制暨刑诉法第四次修改理论创新与实务回应学术交流会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姜保忠教授反复提及这七个字。这是《监察法实施条例》为职务违法案件设定的证据标准,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一标准,正是这场交流会要回答的问题之一。
当天,由巩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同举办的这场学术交流会如期召开。来自高校院所的多位专家学者和一线实务工作者齐聚一堂,参加研讨。
开幕式上,三方致辞凝聚共识
会议开幕式由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德清主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斐颖,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部党委书记王健,巩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汤涛出席并致辞。
马斐颖副检察长在致辞中表示,要持续深化监检联动、检校合作,用理论研究回应基层办案困惑,产出贴合实务的研究成果。王健书记表示,希望通过校检深度合作,共同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与检察实践融合发展。汤涛书记从监检协作的实践角度,围绕当前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了深入阐释。
八场主题发言紧扣前沿,两场实务分享直面一线
在主题发言环节,来自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的专家学者,分别围绕“纪法罪”三类案件的证明标准、职务犯罪审查起诉中的财产审查、监察禁闭措施的制度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反向衔接程序、电子数据合法性审查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
实务分享环节中,巩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贺晓歌、巩义市监察委员会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李晓华,结合一线办案实践,分享了“监检衔接”中的职能定位、协作机制和现实困惑,引发了与会专家的热烈讨论。
以研讨促提升,以理论促实践
本次会议聚焦刑诉法第四次修改施行进程中的实践运行,在理论与实践的双向奔赴中,进一步厘清了“监检衔接”的堵点、难点,为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提供了智力支持。
下一步,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梳理学术交流成果,积极推动转化运用,切实以高水平理论研究服务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实践。(供稿:巩义市人民检察院 图/陈梦月 马竣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