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旨在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十四五”期间,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历史性成就。截至目前,我国现行有效法律306件,行政法规和监察法规600余件,地方性法规14000多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与时俱进、完善发展。2024年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5.7%,我国是世界公认最安全的国家之一,许多外国朋友也为此赞叹。
站在“十五五”规划的新起点上,法治中国建设必将以宪法为纲,凝聚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资料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中国普法
视频:王文倩
审核:王辉、吴艳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