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10月16日电(记者 樊菲菲) 近日,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的复函》。其中提到,我国将在天津、河北雄安新区、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川7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力布局和区域合作、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场景应用拓展、对外合作、适数化改革等7个方面,提炼形成158项改革事项清单。
国家数据局表示,试验区建设一是突出问题导向、长短结合,聚焦破解制约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瓶颈和突出问题,对当前急需探索和“十五五”中长期目标有机衔接;二是强化系统布局、因地制宜,立足综合性试验定位,布局要素、设施、创新、产业、转型、合作、治理等7方面重点任务,同时支持各地因地制宜试点试验;三是加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国家层面强化数据、资金、项目等各类要素和综合性政策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突出改革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积极推动条件成熟的按程序转化为全国性政策制度,切实在全局形成破解难点堵点卡点的改革动力。
有关试验区分别介绍了建设思路、试验重点。上海提出将依托长三角数据合作机制,深化数据共享、创新协同、场景开放,促进跨区域协同发展、优势互补,共建长三角万亿级规模数字产业集群。江苏表示将通过“制度创新+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场景赋能”四维协同,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实践路径,赋能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浙江提出将坚持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双向赋能,深化企业、人才、市场、平台等创新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广东表示将落实区域重大战略、立足区位优势,深化要素、设施、产业、开放、机制方面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