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噪声纠纷到耕地保护 单县法院打造“善法护绿”品牌守护绿水青山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5-09-26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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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审结菏泽市首例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判决生效后获当事人认可,原告专程向承办法官赠送锦旗。

案件起因于2014年,于某甲购买某小区房屋后,发现其正下方负一层为小区供水泵房。自2016年起,泵房噪声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虽多次向物业及开发商反映,问题迟迟未解。2021年2月,于某甲病故,涉案房屋由其子于某乙继承。2023年4月,于某乙再次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房屋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部分房间噪声超标。法院经审理认为,开发商作为供水设备安装者,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免责事由或不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作为管理方,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判决开发商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

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正式施行后,菏泽市判决的首例噪声污染案件,彰显了法院坚决回应群众关切、依法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的决心。

“善法护绿”环境资源审判品牌是单县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体现。它既蕴含“良法善治”的传统治理智慧,也突出“以法护绿”的司法担当。

除了噪声污染类案件,单县法院还积极拓展“善法护绿”环资审判品牌外延,建立“河湖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建设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推行“恢复性司法”,开展多部门联合普法,设立“企业法律服务日”,助力企业绿色转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此外,在土地资源保护方面,单县法院也成效显著。“瞿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成功入选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该案中,被告人瞿某军非法取土导致28.4亩基本农田遭破坏,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责令其开展生态修复,体现了“刑事处罚+生态修复”双责机制的有效运用,为耕地保护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环境资源审判不仅关乎个案公正,更连接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生态安全。单县法院将持续深化“善法护绿”品牌建设,完善多元共治机制,提升司法保障能力,努力让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司法温情呵护百姓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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