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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9月5日电(记者 曹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今日举行记者会。据发言人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9月8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拟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草案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规定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二是,聚焦此次修法针对的特定问题,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并处罚款。三是,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运输记录、运输容器清洗凭证等单据的行为,以及未履行相关查验、核验义务的行为,增加规定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