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电子烟清点现场
2025年4月14日,武义县人民法院对郑某等3名二级分销商作出一审判决。至此,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11.28"销售假冒伪劣电子烟网络案12名主要涉案人员全部获刑。该案横跨浙苏粤三省,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采取强制措施16人,涉案金额高达600多万元。
案件始于2023年11月,武义县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反映当地市场存在销售水果味电子烟现象。经一个月摸排核查,确认存在涉案复杂、金额巨大的犯罪团伙。同年11月28日,烟草部门将线索移送公安,联合组建专案组立案侦查,一场历时8个月的全链条打击战正式打响。
专案组通过数据研判与多警种协作,逐步厘清犯罪网络全貌:以广东邓某为首的源头供货商团伙,通过快递及自驾运输相结合的方式,向江苏周某的一级分销网络供货;浙江郑某主导的二级分销团伙,则联合胡某、吴某等人将伪劣电子烟层层分销至零售商,形成覆盖多区域的销售网络。
2024年6月16日,30余名执法人员兵分多路,在浙苏粤同步收网,将邓某、周某、郑某等核心嫌疑人悉数抓获。此次行动捣毁窝点6处,扣押涉案车辆2辆,查获非法电子烟及配件2.6万余个,涉案金额突破600万元。
目前,武义县已建立 "烟草-公安-市场监管" 三位一体监管模式,通过定期排查、物流溯源、网络监测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相关部门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电子烟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与民生安全。(傅义江)
免责声明:该文章系我网转载,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新闻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