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襄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县委为大学生开展普法宣讲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5-08-18 13:06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5-08-18 13:06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恋爱期间发生的转账,分手后可以要回吗?”“暑期兼职,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网购到假货,可以要求多少赔偿?”“签了免责协议,可以当挂名法定代表人吗?”8月15日,为进一步增强在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县委在城关街道东关社区以《青春护航 检察同行——民事检察与你的生活》为主题,向暑期在家的大学生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首先介绍了民事检察的五大职能,并通过一起兼职大学生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成功追回工资的案例,使大学生们深入了解到民事检察在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在以案释法环节,检察干警选取了一系列与大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真实案例,让其了解了在参与具有一定风险项目时的风险承担规则、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背后可能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法律知识。活动还特别针对大学生群体进行了一场劳动合同的专题普法,从求职时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证的违法性,到劳动合同的签订、试用期的法律规定,再到劳动合同的解除等问题,教同学们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

最后,检察干警为大学生们送上了法律风险防范指南:日常要注意保留聊天记录、合同协议等证据,遇到法律问题时,可通过向法院起诉、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寻求法律援助等途径解决。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同学们纷纷表示收获颇丰,也让他们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更加注重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运用。青春之路,法律相伴,襄城县人民检察院会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让青春在法治的阳光下绽放光彩。(图片/罗羽格、郭金昂)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