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强化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能力,7月21日上午,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围绕一起盗窃案件,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小娜带队,刑事检察部门业务骨干、青年干警10余人全程参加庭审观摩评议,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亚杰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被告人是一名前科累累的惯犯,在审查起诉阶段对部分犯罪事实拒不供认,不认罪认罚。案件提起公诉后,在辩护人的引导下,开庭前其自愿认罪认罚。庭审现场,公诉人并未因被告人临时认罪认罚而降低标准,而是紧扣指控核心,根据当庭讯问情况,及时调整示证方案,做到了详略得当,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发表公诉意见书时,清晰阐明指控观点和法律依据,不仅立足法律条文剖析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更融入情理阐释,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充分展现了公诉人扎实的专业素养与过硬的控庭能力。整个庭审过程节奏流畅、规范有序,观摩人员认真聆听、细致记录,直观感受庭审把控以及突发情况应对等实务要点。
庭审结束后,随即召开了庭审观摩评议座谈会。承办检察官刘亚杰分享办案思路与出庭经验,观摩人员结合自身办案实践和庭审情况,深入交流观摩心得,围绕案件事实指控精准度、法律文书规范度、证据体系完备性、辩护意见答辩针对性及公诉人出庭形象等多个方面,展开全方位研讨。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观摩不仅直观学习了优秀公诉经验,更在交流碰撞中明晰了自身短板,对提升业务能力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最后,郑小娜副检察长对公诉人庭审中的出色表现予以肯定,对不足之处提出了改进建议,指出下一步要通过“实战观摩+集中评议”的模式,不断提升检察干警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公诉等核心能力,为准确把握司法尺度、提升办案质效、强化法律监督积累宝贵经验。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是该院高质效办案的生动实践,也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具体举措。下一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通过庭审观摩评议、案件汇报、业务论辩等多种途径,锤炼刑事检察人员核心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出庭支持公诉水平,切实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司法理念融入办案全过程,以优质刑事检察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彰显法治权威。(图片/周艳艳、胡静萍、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