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五周年,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7月2日,方城县检察院会同县司法局通过“社会宣传+专题讲课”的方式,在全县开展社区矫正法巡回宣传活动。
检察干警在杨集镇、独树镇的主要街道,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咨询等方式,结合刑事执行检察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职能,向过往群众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适用范围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等,进一步消除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误解和疑虑,引导群众关注社区矫正工作,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在杨集镇司法所,检察官张琨围绕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常见违法犯罪类型、如何预防重新犯罪等内容,为社区矫正对象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着重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定期报到、服从监管、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的相关规定。
此次宣传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发挥好监督帮扶作用,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图/时国庆 殷增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