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县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四史”学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5-06-30 19:12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5-06-30 19:12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为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不断强化检察干警使命意识和时代责任感。近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党支部组织干警走进“穆青精神实践教育基地”展览馆,开展“四史”学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重温“人民的记者”穆青同志的光辉足迹。

穆青被誉为“人民记者”,他始终坚持“勿忘人民”的新闻理念,与辉县人民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曾十次专程来到辉县,与干部群众同吃一锅饭、同住农家屋、同下田间地头,用脚步丈量大地,用心灵倾听民声;他不仅是辉县巨变的忠实记录者和热情宣传者,更是辉县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和有力推动者。

在穆青精神实践教育基地展览馆,干警们驻足凝视,通过详实的陈列内容和生动的讲解,深切感受着穆青那“勿忘人民”的赤子情怀;这四个字,是他一生坚守的信念灯塔,生动诠释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一根本问题的深刻答案;他“接地气、察实情、动真情”的采访作风,是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的模范表率。

参观结束后,干警们心潮澎湃,感触良多。大家纷纷表示,穆青同志“勿忘人民”的精神,与检察工作“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核心要求高度契合,要立足检察职能,聚焦主责主业,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奋力续写新时代“辉县人民干得好”的新篇章。

 

【责任编辑:舒靓】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