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6日,遂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某医院原院长米某涉嫌受贿罪一案。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职务犯罪检察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出庭公诉能力,遂平县检察院组织刑检部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与庭审观摩。
上午9时30分,法槌敲响。检察机关指控,米某利用医疗器械采购、药品准入审批、建筑施工单位招标等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供应商回扣共计657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多媒体举证系统对所指控事实进行分类举证、质证,就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法律适用等实体和程序内容进行详细分析,清晰呈现了被告人利用职权,突破法律底线,触及贪污受贿红线的犯罪过程。在法庭辩论阶段就争议的焦点发表了公诉意见,充分阐释本案定罪量刑的事实和依据,有力指控犯罪。
在法庭教育阶段,公诉人对当前“医疗腐败”现象、犯罪特点进行了深刻剖析,教育引导被告人和旁听人员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时刻注重廉洁自律,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庭审结束后,刑事检察部门业务骨干召开庭审评议会,填写了《庭审观摩评议表》,从语言着装、示证质证、辩论等5个维度对公诉表现进行量化评分,对出庭公诉人的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存在的不足,同时研讨了职务犯罪的共性问题、释明文书中的规范写作问题等。
下一步,遂平县检察院将以庭审观摩评议为抓手,持续加强公诉人出庭能力建设,同时扎实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更加有效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