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新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岚岚受邀走进中共新乡县委党校,为60余名参加主体班培训的学员进行专题授课。
授课中,郭岚岚围绕行政检察工作的职责和发展历程、行政检查与行政检察的区别、行政检察的特征、监督的依据、监督的内容及方式、行政检察工作要求及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等七个方面展开深度讲解。
郭岚岚指出,行政检察主要承担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对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等职责,它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关键一环,对于确保行政法律得到正确执行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课堂上,郭岚岚结合环保领域、食药安全、婚姻登记纠纷等多个案例,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的实践场景,让学员们直观感受到行政检察监督如何守护群众权益。此次授课不仅加深了大家对行政检察工作现代化的理解,更为凝聚法律监督共识、推进法治新乡县建设增添了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