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近日,台前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制定《关于完善涉企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促进执法监管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构建“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靶向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为企业健康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此次七部门协同会签,围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研判、协同监督”四大核心,构建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建立季度信息交换制度,执法单位定期向检察机关通报涉企执法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决定等工作情况,检察机关同步反馈案件办理、监督建议等行政检察动态;设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专人对接,确保涉企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数据实时互通、动态更新,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实现协同增效。
《实施意见》重点强化线索双向移送与联合监督机制。执法单位在日常监管中,一旦发现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线索或接到企业投诉,须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并附详实证据材料;检察机关在行政检察监督中,若发现执法不规范问题,将同步移送线索并提出监督建议,执法单位需在15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3个月内书面反馈结果。针对重大疑难案件,七部门组建联合研判小组,共同剖析案件难点、统一法律适用标准;针对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调查取证到整改落实全程协同,确保监督“零死角”。
为保障机制高效运转,要求各单位明确责任部门与联络员,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联动的工作合力。此外,《实施意见》还强调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多渠道推广机制运行成效,普及企业依法经营与维权知识,营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此次七部门携手创新“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是台前县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的重要实践。随着《实施意见》的深入实施,将有力推动涉企执法规范化、透明化,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图/胡显磊 赵一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