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围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召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邹新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董良云表示,2024年,江西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全省PM2.5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达到历史最好水平,连续四年PM2.5平均浓度稳定在20+;优良天数比率为95.5%,全省所有设区市空气质量连续三年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两项指标均稳居中部六省第一。
2024年,江西省以制度创新为抓手,出台《江西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路径;修订《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大气污染防治作战指挥机制等5项工作机制(2024年修订)》,提升大气污染分级响应能力。
2024年,江西紧紧围绕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协同推进氮氧化物和VOCs减排。截至2024年底,全省累计完成101个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2条水泥生产线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和2家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各地开展涉VOCs十大关键环节和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问题整改,共排查3100余家企业、约7600个单元,排查发现问题基本完成了整改;新增完成227个减排项目,实现氮氧化物减排量7300余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5200余吨。
在移动源治理方面,江西推进“车油路企”全方位监管,构建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监管体系。2024年完成登记4100台机械编码,累计完成10.6万台,检查各类机械2万台,查处未登记及排放不合格机械1200余台;各地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测共计2.7万辆次,发现超标车282台。
为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江西印发《江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江西省各地依法依规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110余天;全省五个重点设区市完成所有1.3万余家涉气企业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推动绩效分级全覆盖,全省完成涉气企业绩效分级1.3万余家;持续深化区域联防联控,省际层面,江西省积极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鄂湘赣三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印发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省内层面,新修订的《江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划定了省内重点城市,新增了“区域联防预警”,提升重污染期间省内重点城市联防联控水平。
此外,江西积极联合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等7部门印发《江西省“宁静守护”噪声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重复投诉率高的噪声扰民问题,尤其是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反馈的402个涉噪声问题;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根据江西省加强地方《蒙特利尔协议定书》履约能力建设项目(三期)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开展江西省履约能力建设,指导各地做好辖区内涉ODS淘汰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
2025年,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推进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等重点领域协同减排,坚持常态化管控,强化科技支撑,持续提升污染防治、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深入打好涉气重点行业绩效等级创B争A、重型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整治两大攻坚战,推进江西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力争高质量实现“十四五”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