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至28日,新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院党组的先学先行,示范带动全院党员扎实开展学习教育。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岚岚主持并讲话,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了读书班。
读书班为期2天,分为集中学习、集中自学、集中研讨3个阶段进行。读书班上,班子成员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了《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并围绕读书班主题和学习内容,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新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岚岚就开展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提出,要深刻认识此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深刻剖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现形式与危害后果,确保全体干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要将学习教育与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结合起来,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运行;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把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强化责任担当,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确保防范司法腐败的制度堤坝坚不可摧。
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新乡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读书班为新起点,不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乡县实践提供更加有力地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