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古迹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商丘古城是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地上地下历史文化遗存灿若繁星。近年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担当,靠前服务,始终把名城保护作为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准确把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的时代特点与丰富内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将案件办理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有机结合,助推商丘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以案促保,积极拓展延伸
近年来,睢阳区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办案作用,在“等”外领域大胆探索,启动文物保护及服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现一系列问题:商丘古城墙上方墙壁上被钉入上千枚铁钉,且年久生锈腐蚀,既给游客造成安全隐患,也会诱发和加重古城墙物理、化学、生物风华过程,破坏了古城堡的完整性;古城墙上方护栏多处损坏、城墙砖多处破损脱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古城西门门拱圈被一辆箱式货车刮蹭,损坏了文物本体外观;与古城护城湖相连的忠民河被一小区生活污水污染;商丘古城传统民居建筑存在大量木质结构,飞线充电现象普遍存在,消防设施不足,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摸排发现的上述问题,睢阳区检察院分别与相关行政机关就问题产生的原因、存在的风险隐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等积极沟通交流,达成工作共识,先后向主管文化旅游、环保、消防、名城建设等有关部门,以及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10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促成区文化旅游局筹措资金500余万元,对多处文保单位修缮房屋、整改电气路线,拆除临时搭盖,整治建筑内部及周围环境。助推解决文化名城城墙、城门、护城湖存在的火灾隐患、安全、污染隐患,为商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更好地擦亮商丘古城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金字招牌。
军地协作,保护红色遗存
红色资源是我们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留下的革命遗址、革命文物,有着深厚的人文精神和传统教育意义。中共中央中原局秘书处旧址、中共中央中原局扩大会议旧址就位于商丘古城内。
2020年4月,睢阳区检察院与郑州军事检察院首次合作开展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对古城内红色遗存文物进行全面调查了解,通过现场调查,发现中共中央中原局秘书处旧址,房屋墙壁破损严重,屋顶和院内杂草丛生,窗户长期损毁后得不到修缮,屋顶漏雨,紧邻旧址有一信号塔,严重危害红色遗址的安全;中共中央中原局扩大会议旧址被基督教会使用,没有按照红色资源革命旧址进行布展,不对民众开放,无保护标识,更起不到红色资源应有的作用。
据此,睢阳区院联合郑州军事检察院及时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睢阳区区委统战部、睢阳区文化旅游局及睢阳区古城办事处等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依规履行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利用。行政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协调资金,对房屋进行的修缮,如今上述红色资源文物已焕然一新,成为重要的红色教育基地之一。
建章立制,完善保障体系
成立服务保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职能科室具体抓、依靠各方共同抓体系,形成相互衔接、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服务保障机制。
2023年11月,睢阳区检察院积极参与起草,由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与商丘市历史文化名城传承保护中心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商丘古城公益诉讼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通过线索互移、信息共享、定期联络、融合履职等工作机制,创新行政与检察同发力、同推进、同尽责的文物保护新格局。
下一步,睢阳区检察院将充分运用公益诉讼职能,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全方面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和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活动,助推商丘古城保护工作走深走实,为大美商丘贡献检察力量。 (图/常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