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检察院借力大数据赋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以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为切入点,通过数据分析比对,深挖案件线索,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质效。今年以来,共使用社区矫正类法律监督模型4个,发现监督线索13条,成案5件。
为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监督模型应用能力,遂平县检察院组织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进行数字检察培训,请技术部门业务骨干手把手进行教学,与模型研发检察院积极联系,指导监督模型的应用,做到学懂弄通。通过学习培训,让每名干警都认识到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并不是对传统检察监督模式的否定和摒弃,而是在健全“派驻+巡回”检察机制的同时,加入“科技”力量,深度融合刑事执行检察业务与数字化技术,让数据“开口说话”,高质效发现刑事执行中深层次的法律监督线索。
在日常工作中,遂平县检察院注重对监督数据的搜集,将模型应用融入到平时的检察监督工作中。对需要调取的检察业务数据、政法数据、行政机关数据、社会公共数据等,按照获取的难易程度、数据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级管理,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打破信息壁垒,形成监督合力,保障数字检察工作高效协同、一体推进。今年以来,共向司法局调取各项数据3000余条,向公安机关调取出行、住宿、行政处罚等各项数据4000余条,为模型应用提供了有力支撑。
社区矫正检察官积极主动在“全国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探索尝试,筛选并使用符合本地实际的法律监督模型,逐步显现成效。如使用河北省赤城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外出监督模型”,通过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对象请假数据与公安局提供的人员外出住宿信息对比,筛查出了社区矫正对象闫某某不假外出的线索,调查核实发现闫某某利用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的漏洞,每天生物验证“打卡”后,立即关闭手机网络,在“豫在矫”下线,经常性的越界外出,逃避监管,经两次“警告”处罚后,仍不改正。检察机关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向法院提请对闫某某撤销缓刑,法院采纳对闫某某撤销缓刑的建议,对闫某某作出撤销缓刑的裁定。
下一步,遂平县院将持续强化法律监督模型的推广应用,努力构建“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以数字检察拓展检察监督视角,推动遂平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