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将纪律作风检查视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通过制度化和常态化的方式,有力推动了干警纪律作风的根本性转变。
该院每周五下午开展政治业务暨周周讲纪律学习活动,派驻纪检组长亲自领学党规党纪、检规检纪,并通报分析典型案例。
检务督察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干警的工作落实情况、在岗情况、窗口着装、工作纪律以及公车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督察。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他们严格按照“三提示一通报”制度,及时向分管部门领导报送,并抄送政治部备案。同时,督察结果还会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此外,长垣市人民检察院还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他们先后出台了《长垣市人民检察院督察提示函制度(试行)》和《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全员参与督察办法》,并完善了考勤、学习、会风、卫生、车辆、财务报销以及办公办案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有效促进了干警作风的改进和工作部署的落实,为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