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检察院:以检察文化赋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12-20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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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以来,我院坚持‘以文化建设促文明创建’的思路,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努力促进两者有机融合,营造了浓厚的文化氛围,有效提升了团队凝聚力、干警的职业素养,使文明创建向更深层次和高品位迈进”。邓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尤冬在介绍该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经验和体会时如是说。

据悉,范仲淹忧乐精神和编外雷锋团的雷锋精神是邓州“四种精神”的重要内容。邓州市检察院大力弘扬邓州宝贵精神财富,牢牢把握“来源干警、依靠干警、服务干警、推动工作”的原则,确立“先忧后乐、司法为民”的建设主题和“唱正气歌,诵忧乐篇,做雷锋人,育检察魂”的建设思路,确定了物质载体、行为习惯、管理制度、精神理念四个文化层,将物质载体文化分为环境文化、主题文化、走廊文化、中心文化四个分区——环境文化区命名为“穰邓韵”,主要是在前院设置法道石、清风廊、舜友园、邓林、党建和廉政文化墙等,展示邓州文化亮点和干警昂扬向上、公正廉洁的精神风貌;主题文化区命名为“检察风”,主要是在大厅设置范仲淹人生轨迹壁画、邓州地域文化符号壁画,与检察职业文化有机融合,突出检察特色和建设主题;走廊文化区命名为“邓检魂”,主要是精选紧扣检察主题、寓意深刻的名言警句,以书法、绘画、摄影、展板等形式悬挂于办公楼道,在楼道,展示干警风采;中心文化区命名为“忧乐苑”,主要是在前楼七楼、八楼设置党建文化长廊、邓州文化名人雕塑,开辟古邓文化、荣誉展示、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干警风采、体育健身、阅览休闲、书画文苑等子区域,展示忧乐情怀,构建干警精神家园。

通过检察文化的熏陶、凝聚、引领、激励功能,该院实现了检察文化与检察工作的有机融合,形成了邓州检察特色,提升了文明创建的层次和内涵。最高检和省、市院领导多次到该院调研指导、充分肯定,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检察文化建设成为该院的“靓丽名片”。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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