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提出,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基层检察机关实际,把这一基本价值追求转化为日常工作要求,不断探索高质效办案路径,以更优检察履职推动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理念为先导。该院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切实贯彻以质量、效果为核心的现代司法理念,把案件质量作为司法办案的生命线,推动诉讼质量与诉讼效果整体提升。全院树牢“小案不小办”理念,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观念对待“小案”,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从程序办理及实体认定上谨慎处理,坚决杜绝出现办案质量问题。
管理求科学。高质效检察管理是提升检察工作精细化水平的关键举措。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政治建设、服务大局、业务建设、队伍建设过程中建制度、促规范,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机制障碍,构建上下衔接、运转顺畅、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在推进上级部署落地见效、本院重点工作过程中强落实、提效能。
办案求极致。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考核“指挥棒”及案件质量评查,引导检察干警牢牢把握“三个善于”,做实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效果”融合。引导该院干警摒弃就案办案思想,在办案的同时,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好以案释法、矛盾化解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同时,注重研究发现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抓好诉源治理,把案件办理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检察工作的重心在基层,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奋力答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层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