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三步走” 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12-12 11:09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12-12 11:09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红旗渠修建的目的在于为群众解决吃水问题,“解民于倒悬”是林县县委带领林县人民修建红旗渠的初心。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汲取红旗渠修建的历史经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务实重干、拼在一线、沉下身子、担起担子,以高质效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保民权中惠民利。该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妥善办理人民群众反响强烈、涉及民生民利、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侵犯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案件,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公平正义。林州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一是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建设,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执法、司法的公正。三是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检察职能,深化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

在解民忧中得民心。“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是践行“枫桥经验”,促进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也是密切联系群众,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快速通道”。林州市检察院建立健全内部协作机制,推动刑事、民事、行政、未检等部门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做到群众意见有人听、困难有人帮、怨气有处诉,在人人参与矛盾化解的过程中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坚定检察队伍的为民初心。

在听民声中解民意。该院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检务公开,运用检察听证等途径,提高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透明度,将群众意见落实到完善检察机制、改进办案方式的具体实践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作为红旗渠畔的检察机关,林州市检察院始终牢记领袖嘱托,勇挑生态责任重担,牢牢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难题清单”转化为对检察工作的“满意清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用扎实的作风履职,全力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