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督察工作机制,助推检察队伍健康发展,12月11日,兰考县检察院召开“探索常态化督察工作机制打造检察铁军”工作会。
兰考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彩霞表示,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务督察职能,整合内部监督力量,以“守纪律、讲规矩、严作风”为核心要求,通过开展系列督察落实常态化督察工作机制,推动队伍与业务协调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兰考县院多错并举,探索出了常态化督察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整合资源力量,创新督察模式。针对近年来本系统检察人员违规违纪问题,院党组决定建立常态化督察的工作机制,下功夫在平时。由承担检务督察工作的政治部检务督察组牵头制定机制文件。督察机制明确了督察内容、人员组成和督察方式。明确常规督察以检务督察组和人事教育部门为主,在全院干警中随机抽调1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为人正派的干警,作为兼职督察员,配合开展督察工作。督察方式主要通过现场督察,由检务督察人员执行。此外,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全程参与相关督察工作,加强协作配合,确保直面问题不回避,落实整改不敷衍。
突出督察重点,持续有序推进。一是重点关注检察权的运行。针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实施后检察权运行出现的新变化、新风险,该机制重点关注对司法办案的监督。二是多措并举确保有序推进。政治部检务督察组根据督察实际需求向各部门征求督察项目。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实施以来,对发现存在工作纪律作风方面问题的干警和少数部门问题积极整改,点对点、面对面向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进行提醒,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