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检察院深化检察履职一体化,把以“我管”促“都管”的检察理念融入检察履职,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公正司法、助推依法行政作用,推动行政检察持续做强。
与区人民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并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府检联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高效运行,实现行政效能、司法效力、社会效果的有机融合,为凤泉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深度参与《新乡市公益诉讼“补植复绿”生态修复机制实施方案(试行)》起草,推动新乡市首个公益诉讼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落地凤凰山,办理了新乡市首例补植复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并缴纳补植保证金10000元。
聚焦妇女儿童、老弱病残、家暴受害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运用“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解决妇女儿童急难愁盼,经验做法被多家媒体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