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12-06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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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检察院通过组建办案团队、做好案件管理、抓牢办案各个环节,体现专业精神和严谨作风,促进办案三个效果融合。

办案团队专业化。正如红旗渠的成功修建依靠一批技术过硬的林州工匠,林州市检察院设立“生态检察官”,抽调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部门的“精兵强将”,一体履职,专门办理生态案件。建立“生态检察官”分包乡镇制度,将20个乡镇街道生态案件线索收集、归纳、分析职责划分到个人,确保“职责有归属,保护无遗漏”。同时成立生态检察专家咨询委员会,引进林业、国土、环保领域专家9名,对办案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管理方式科学化。立足“全省司法办案三个效果融合指导机制试点单位”定位,探索建立全流程案件管理制度。深入应用“案件办理提示卡”,强化对生态案件的发现、提醒、指导和台账化管理,压实检察长、检委会、部门负责人对检察官履职办案的监督管理责任。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数字化管理功能,将提示卡与卷宗相结合,领导线上同步阅卷和指导,提高流转效率。检察官对提示卡办理结果及时汇报反馈,形成管理闭环,切实解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难在“每一个”的问题。

办案环节规范化。在生态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始终坚持“三个善于”,落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人民和法律的检验。注重亲历性审查,把好证据关,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从案卷走向办案一线,直接接触、收集和审查案件证据,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有更加准确、全面、客观、系统的认知,最大限度实现“内心确信”与“客观真实”的有机统一。善用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等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处理发表意见,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保障生态案件办理实现“程序正义”。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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