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今年以来,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深化与职能部门协作,高质效推进“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百姓平安。
“我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优势,运用‘刑事+公益’办案模式,坚持依法打击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第一检察部主任宗倩卉介绍道。
今年以来,新华区检察院聚焦辖区内加油站、特种设备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2次,深入建筑施工、建材、危化等行业一线走访调研3次,通过收集资料、分析研判,督促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履职,凝聚整改合力,消除安全隐患。通过联合调研、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等方式,与公安、应急、住建等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联动机制,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选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走访调查了解相关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2次,当场指出风险隐患3处,实现及时整改。
为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新华区检察院坚持办案与宣传同步,坚持提前介入、调查回访、普法宣传的工作方法,力求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依托“安全生产月”,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 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余次,提升企业、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凝聚安全生产治理共识。
下一步,新华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各部门常态化沟通联系协作,持续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为平顶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