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兵带队赴新野专题调研“宪法日”监督工作,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司仁银、市人大法制委委员黄小菊、市人大法制委综合科长杨春雨参加。新野县委副书记县孙国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清平、杨伟陪同。
调研组先后来到县文化广场普法成员部门集中宣传现场、县北关小学、县人民法院法治文化展馆等地,详细了解该县《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调研组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作用重大,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各级各单位要以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各自职能任务以不同形式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好宪法,把宪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社会热点、职能工作等有机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要求,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宪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意识,捍卫宪法尊严,进一步让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理念深入人心。
调研组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实际工作中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更好推动法治南阳建设。(图/梁浩杰 王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