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开封市杞县县委巡察办坚定推行“三步走”一体推进工作流程,将深度融合作为核心原则,精准定位结合点,紧抓“监督者再监督”的关键环节,持续增强监督工作的协同效应。
信息无缝对接,促进资源共享。通过整合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组织监督等党内监督形式,以及人大、民主、行政、审计、司法、统计、舆论、群众等多方面的监督力量,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对近3年内46个被巡察的各单位相关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将梳理结果反馈至县委巡察办,实现信息共享,使巡察人员及时掌握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息,提升了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
加强督查督办,推进巡察整改。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结合制定的整改方案、整改报告、问题台账、佐证材料等进行跟踪核查。2024年11月,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的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5家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对整改过程中如何避免文字整改、数字整改、敷衍整改提出意见建议,并下发督办函5份,撰写专题报告,推进整改进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及时审慎互商,研判巡察成果。巡察人员和县纪委监委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研判小组,对巡察发现问题深入分析、讨论研究,共同研判各类线索并及时交办。2024年以来,巡察工作以规范“小微权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切入口,重点针对教育、医疗医药、养老社保、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开展巡察工作。同时,结合“三清理一公开”专项行动有效解决群众切身利益方面问题128个,挽回经济损失116.23万元。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作出了积极贡献。
“巡察工作的核心职责在于揭示潜在问题,而促进问题整改则是其更为关键的使命。巡察工作并不仅仅是对被巡察单位进行一次基础性的检查,更关键的是通过发现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并推动问题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只有这样,巡察工作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真正为群众带来实际利益,为杞县的发展贡献力量”,杞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