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杜绝毒品原植物种植 守护乡村安宁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12-04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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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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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提高大家对毒品原植物危害的认识,12月13日,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董梅芸来到了堌阳镇刁楼村开展主题为“远离毒品原植物,守护乡村安宁”的法治宣讲活动,旨在通过讲解“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大家自觉抵制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诱惑。

董梅芸首先介绍了罂粟这一毒品原植物。她指出,罂粟虽美,却是制作毒品的原料,群众对其幼苗——大烟苗缺乏辨别能力,常用来食用,但这是国家严禁种植的。

董梅芸详细讲解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责任。她强调,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种植罂粟超过500株即构成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即使种植数量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也会受到行政处罚。此外,她还提醒乡亲们,即使种植后自行铲除,若数量巨大,仍可能面临法律追究。因此,大家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切勿心存侥幸。除了罂粟,董梅芸检察官还介绍了其他毒品原植物,如大麻、古柯、恰特草等。她鼓励乡亲们一旦发现这些植物,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报告,履行禁毒职责。

最后,董梅芸呼吁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原植物,时刻保持警惕,自觉抵制诱惑,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此次法治课不仅增强了乡亲们的法律意识,也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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