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福建迎来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规——《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于12月1日正式生效,标志着福建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也是福建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的重要里程碑。
《条例》共七章45条,作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它融合了诸多创新性和突破性的规定,旨在细化并落实国家层面的公平竞争政策,为福建省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的出台,不仅夯实了福建省公平竞争的法治基础,更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有助于推动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公正、透明,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了更加平等的竞争机会。
公平竞争合规治理:双管齐下,正向激励
在快速变化的经济环境中,公平竞争合规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福建省近年来在这一领域不断探索和实践,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从全国首个反垄断审查合规辅导中心落户厦门,到率先开展培育“商业秘密保护”等公平竞争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标杆企业活动,福建省为公平竞争合规打下了坚实基础。
《条例》在此基础上,从公权力执法和私权力自治两个角度入手,构建了公平竞争合规治理的闭环。一方面,它明确要求监督检查部门加强对经营者公平竞争合规管理制度的指导和支持,确保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有更多的法律指导和支持。另一方面,它强调了经营者自身的责任,要求他们加强竞争行为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合规机制,从而有效防范和纠正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条例》还赋予了行业协会在促进公平竞争中的重要角色,要求它们制定本行业的竞争自律规范和竞争合规指引,通过行业自律来推动公平竞争。这些规定不仅提升了企业的合规意识和能力,更为他们提供了明确的合规指引和正向激励。
严打重大违法竞争行为:亮剑出鞘,反向惩戒
重大违法竞争行为一直是市场监管的难点和重点,对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条例》对此类行为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在行政性垄断方面,《条例》严厉禁止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这一规定对于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条例》还明确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处理程序,为有效遏制行政性垄断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在重大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条例》同样展现出了严格的态度。它对网络不正当竞争中的混淆行为、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诋毁商誉以及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在法律责任专章中明确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些规定不仅将我国最新的《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的特定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更体现了福建省对重大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打击的决心。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推动统一大市场
法治化、规范化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保障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保障。《条例》专设“公平竞争审查”一章,通过具体规定公平竞争审查的范围、标准和地方政府职责,再次强化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
《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考核评价内容。这一规定不仅体现了福建省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高度重视,也确保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效实施。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可以破除影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政策障碍,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除了“公平竞争审查”专章外,《条例》还设立了“公平竞争环境”专章,详细规定了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将公平竞争审查情况、滥用行政权力情况等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评等考核评价,以及新业态领域公平竞争政策等内容。这些规定为福建省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指引,从外部营商环境优化、内部竞争行为规制到政策制定刚性审查的全链条角度,推动福建省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践之中。
《条例》的创新性与实施性:多措并举,助力发展
作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具有诸多创新性和突破性规定。它不仅对《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行了落实细化,还充分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和探索性功能。
在反行政垄断方面,《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妨碍要素自由流通等行政性垄断行为进行规制,并对滥用行政权力和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规定专门处理程序。这一规定凸显了福建省政府机关在促进公平竞争工作中的表率作用。
在赋能数字经济发展方面,《条例》结合福建省数字经济的发展状况,对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实施的影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了具体规制。这一规定为福建省数字经济的公平竞争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福建省将采取一系列措施。福建省将组织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措施,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公平竞争的规则和制度体系。通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既确保法规执行到位,又减轻基层检查和企业迎检负担。这些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将为《条例》的落地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平审查抽查机制,对问题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行业和领域进行重点抽查。对涉嫌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
《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的正式生效,是福建省在推动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方面的重要里程碑。它将为福建省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公正、透明,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平等的竞争机会。同时,它也将为福建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践提供有力支持,推动福建省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