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检察院“四措”并举落实强制医疗执行监督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12-03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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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和规范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深入开展强制医疗检察活动,对唐河县定点强制医疗机构——唐河县精神卫生康复医院的强制医疗执行活动进行监督,通过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的探索与实践,实现对强制医疗执行程序的全面、实时监督,取得了较好效果。

加强组织部署,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力促责任落实。一是该院成立“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通过邀请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强制医疗机构参加联席会议,明确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强制医疗机构在强制医疗执行中的具体职责,列明职责清单,细化工作流程,确定具体责任人,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确保工作质效。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法院、公安局、强制医疗机构会签《关于强制医疗执行工作信息共享机制》,要求法院在每一次制发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解除强制医疗决定书后,及时将强制医疗决定书送达检察院备查;要求公安机关每送交执行一个强制医疗对象后要将案件基本情况、强制医疗执行通知书以及执行情况及时通报检察院备查;要求强制医疗机构在每接收一个强制医疗对象时,定期将诊断评估报告通报检察院备查。该院在收到报备材料后即时开展审查工作,确保监督不间断。

严把“四个关口”,狠抓落实,确保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有效力。该院通过设立派驻检察员实地监督的方式,加强对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派检察院每周至少一天驻院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一是及时跟进监督,严把“交付关”。检察员在监督过程中,以审查法律文书为切入点,系统核查交付手续、医学评估意见书等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合法等,防止“假精神病”、“被精神病”等情形的发生。二是建立患者档案库,严把“管理关”。目前,该院先后已为4名强制医疗患者建立个人档案,实行“一患一档案”,以便及时跟踪监督强制医疗患者治疗、诊治情况,确保强制医疗执行活动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加强沟通,严把“治疗关”。一方面要求唐河县精神卫生康复医院定期上交强制医疗患者诊断书及评估报告,及时掌握患者恢复情况,另一方面主动深入强制医疗病区,通过与强制医疗患者开展面对面交谈、询问,了解患者真实的精神状态。四是主动履职,严把“权益关”。针对强制医疗机构在治疗强制医疗对象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积极出面协调,切实维护强制医疗患者的权益。自实行监督以来,该院先后共2次协助强制医疗患者外出就诊,保证了强制医疗对象及时得到治疗的权益。

突出“三个落实”,化解医疗难题,加强对强制医疗对象的管理和帮扶。一是落实经费保障,助力解决“经费”难题。为解决强制医疗患者住院费用拖欠严重的问题,该院曾多次与公安机关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明确约定由公安机关负责向当地财政局、民政局申请并支付患者相关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生活费等住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按季度向院方进行缴纳。二是落实管理规范,助力解决“管理”难题。针对院方将强制医疗患者分散治疗的现状,该院督促筹建强制医疗病区,满足强制医疗基本要求。目前,院方已将2名强制医疗患者集中在独立的一层楼进行监管、治疗。另一方面,督促成立强制医疗科,提升强制医疗专业化水平。该院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部分强制医疗病区的医护人员存在法治观念淡薄、将强制医疗患者等同于普通精神病人进行监护等问题,遂建议院方成立专门强制医疗科,并配备专门的医护人员。三是落实后勤保障,助力解决“生活”难题。该院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强制医疗患者的救助和帮扶。今年6月,该院发出募捐号召,开展了向强制医疗患者送衣物等送“送温暖”活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个别强制医疗患者自被送入唐河县精神卫生康复医院后便无人问津,缺少衣物的生活困难。

落实“四项制度”,建章立制,确保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有力度。一是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唐河县精神卫生康复医院,就强制医疗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商讨,协调各部门和单位落实各自职责,拟定强制医疗执行工作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指导、检查强制医疗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情况通报和交流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互相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三是信息报送制度。驻院检察室与唐河县精神卫生康复医院强制医疗科加强信息交流合作,收集、整理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信息,及时逐级报送。三是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健全对强制医疗医务人员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对专职的强制医疗医务人员进行法治培训。四是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责任追究考核,对唐河县精神卫生康复医院医护人员实行严格责任管理制,对因工作人员失职导致强制医疗人员脱逃、死亡或伤残等情形的,实行责任追查,必要时追究其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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