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省、市院关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全面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为目标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在助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综合保护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做优办案过程,提升案件质效。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做到依法应当逮捕的逮捕、应当起诉的起诉。针对侵害未成年人多发案件,及时向相关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进一步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教师员工入职审查制度、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学生欺凌防控工作等校园安全防控机制;与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办案单位间的信息通报、反馈。
做实法治教育,守护学校家庭。督促强化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督促强化学校管理,指导学校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机制;优化社会环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社会不良风气的整治力度,加强对网络的监管,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联动机制、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做细法治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在辖区全面开展“法治副校长”派设工作,实现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全覆盖;将法治宣讲带进家长课堂和乡镇社区,通过上法治课、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不断拓宽法治教育范围;开展“检察开放日”“开学第一课”等系列活动,深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未成年人防性侵、防欺凌等宣传,有力促进司法、学校、家庭“三位一体”教育体系。
心守未来,向阳而行。保护未成年人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程,下一步红旗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延伸工作触角、拓展工作思路,加大协同配合、汇聚多方力量,坚持用心、用情、用爱做好未检工作,携手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用法治力量为青少年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