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灯”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它通过调整光照颜色美化食品的色泽和新鲜度,让食品瞬间变得光鲜亮丽,农贸市场里看着色泽饱满、水灵鲜嫩的肉类蔬果,买回家后才发现其实并不新鲜,这便是不法商家利用生鲜灯制造的障眼法。
近日,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内多家冷鲜肉经营店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在灯光的“美颜”作用下,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就会受影响,容易误导消费者对产品的感官认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2024年10月22日,该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开展“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严把食品安全关。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杜绝违规使用“生鲜灯”,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相关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开展食用农产品违法使用“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冷鲜肉场所进行全覆盖排查。
“我们将在检察机关监督下,对此展开专项治理,加强执法力度、宣传力度,严守食品安全关,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2023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该院聚焦问题,助力卸下“生鲜灯”的美颜滤镜,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该院将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