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为邦本,本固邦宁。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对检察机关而言,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征程中,检察履职、检察作用不可或缺、大有作为。今年以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行“四个强化”工作法,为林州乡村振兴蓝图勾画出独特的检察线条。
强化政治引领,紧扣责任狠抓落实,及时召开党组会,建立帮扶村联系制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检察长带头抓帮扶整治工作,4名检察干警长期派驻帮扶村,常态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工作。
强化乡风建设,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开展“六清六乱”、“法治进乡村”等活动,出动警车200余次、干警300余人参与巡逻,走访群众600余户,发放宣传页1500余页。大力支持帮扶村道路硬化、发展民宿等乡村振兴项目,联合合涧镇合涧村举办“文艺助力,乡村振兴”检察院专场演出,极大地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强化“微普法”,打造乡村法治阵地。开展送法进校园、养老诈骗宣传等普法活动12次,设立咨询台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体验到“家门口”的法律服务,有效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宣传检察工作,目前“林州检察”公众号已发表普法知识254期,切实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强化持续推进,夯实乡村振兴成果。深化“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的创新探索,坚持畅通农民诉求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连心桥作用,构建“一镇一站、一站一员、延伸至村”的检民联络格局,打造检察工作乡村治理的“前沿岗哨”,奋力绘就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
乡村振兴永远在路上,基层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四个强化”,积极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解民忧,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